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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: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

添加时间:2020-07-23 17:56:13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       7月8日,国家药监局召开2020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
       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在会上指出,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法治工作,以“四个最严”为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,坚持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的基本原则,坚持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监管使命,坚持创新、质量、效率、体系和能力的监管主题,坚持保安全底线、追质量高线的两大基本目标,坚持科学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、现代化的发展道路,不断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。

       国家药监局: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
       会议指出,2019年是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建设的关键之年,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,《疫苗管理法》、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“两法”)先后出台,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出台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两条例”)修订步伐加快,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核心配套规章及时修订,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“四梁八柱”基本确立,监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,开启了我国依法治药的新征程。

  同时,会议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明确提出要求:

  加快推进立法工作,以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为重点,进一步增强药品监管法规制度的及时性、系统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加快“两法两条例”的核心配套规章的制修订进程,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,强化法律贯彻实施的协调指导。

  大力开展宣传培训,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,认真做好新出台药品监管法规制度的宣贯工作,开展“两法”知识竞赛以及“两条例”的宣传普及,统筹谋划下一个五年的法治宣传工作思路和举措,推动药监法治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
  全面加强执法监督,对药品监管领域全面推行“三项制度”(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),围绕重点加强执法规范,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,强化行刑衔接,将“最严厉的处罚”落到实处。

  切实加强政策研究,落实2020年度政策研究课题计划,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研究,积极做好落实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、自贸区建设相关政策等研究工作,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,推动监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。

  继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抓住“五张清单”这个“牛鼻子”,深入规范药监系统的行政权力。

  强化地方政府药品安全工作考核,突出考核重点、完善考评体系,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。同时,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;持续推进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,推动整个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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